国家二级微创专科医院

健康热线

0517-88411271

各类医疗保险患者住院须知

社会医疗保险患者入院须知

1、 社会医疗保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,必须持本人医疗保险病历本、医疗保险卡、身份证,经门诊医生诊察后开具住院证卡。

2、 到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,住院期间您的医疗保险卡将放在收费处保存,出院结算后返还。

3、 如病情需要,需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检查及用药,我院将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,并签署《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》。

4、 出院时由收费处向您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单,由您签字确认后才能成为出院结算的凭证。

 

商业医疗保险患者入院须知

1、 商业医疗保险患者需住院时,应立即与商业保险公司联系并领取住院回执单,请经治医生填写后送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方可。因急诊未能及时提供通知单,应在24小时内将手续补齐(节假日除外)。

2、 住院期间请提示医生您是商业医疗保险客户,使医生在诊疗用药过程中遵循《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》的规定,为您提供合理的诊查和用药。

3、 如因病情需要做特殊检查及治疗,应凭医生出具的病情介绍及本人的书面申请,经保险公司同意后方可治疗及检查。

4、 如需要转入到其他医院治疗,请事先凭转院单到保险公司办理书面申请。

5、 一日清单和费用结算收据是您报销的凭证,请妥善保管。


相关新闻推荐

2018-06-13
2018-06-13

首页就医指南 > 当前位置

创建时间:2018-06-13